随着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,自费出国留学人数逐年增加。为了认真贯彻我国“支持留学,鼓励回国,来去自由”的留学工作方针,解除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“集中统一,归口管理”的原则,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"留学人员档案室",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,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。
* 出国人员长期存档:
1、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(无工作经历);
2、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,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;
3、国内高中毕业后,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。(注:国家公派留学人员、赴国(境)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、已在国(境)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,均不在我处受理范围)
* 长期存档人员档案转出:
服务对象:出国前(或留学期间)档案存放在我处的人员。
* 回国留学人员短期存档:
(1)非京籍留学人员:回国就业后,其在北京就业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;
(2)京籍留学人员:回国就业后,其“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”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。
* 短期存档人员档案转出:
回国就业后在我处办理短期存档的留学回国人员。